113年臺東縣池上鄉地景維護津貼濟助實施計畫

本所「113年臺東縣池上鄉地景維護津貼濟助」實施計畫,自本(113)年公告日起至12月15日止受理申請,詳細資訊如附件及以下說明,敬請參閱。


 臺東縣池上鄉公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9日
發文字號:池鄉農字第 1130006161號
附件:附件一、臺東縣池上鄉地景維護津貼濟助自治條例,附件二、113年臺東縣池上鄉地景維護津貼濟助實施計畫

主旨:本所「113年臺東縣池上鄉地景維護津貼濟助」實施計畫及注意事項。

依據:「臺東縣池上鄉地景維護津貼濟助自治條例」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為使旨揭自治條例實施順利,維持及擴大本鄉文化地景的品質及面積,並維護農田耕作者之權益,型塑本鄉成為台灣文化地景維護之傑出典範,爰依據前開自治條例擬具本計畫據以執行。

二、旨揭實施計畫重點說明如下(詳如附件計畫書):
(一)計畫期程:本年度實施時程畫預計自本(113)年1月1日起至本年12月15日止,或本年度預算用罄時,由本課公告停止受理津貼及濟助之申請。
(二)受理申辦單位:本所農業觀光課。
(三)計畫範圍:
1、新開園老田區文化景觀。
2、本鄉環鄉自行車道兩側。
3、大坡池風景區周邊。
4、本鄉忠孝路以東農田景觀區。
5、部落天際線維護。
(四)津貼濟助項目內容及對象:
1、農田遭受垃圾污染之津貼濟助:每次申請予以津貼新臺幣一千元,每年申請次數以二次為限(上、下半年各申請一次)。
2、農田出入口遭受阻擋妨礙耕作之津貼濟助:每次申請予以津貼新臺幣一千元,每年申請次數以二次為限(上、下半年各申請一次)。
3、農作物遭受遊客損害之津貼濟助:每次申請予以津貼新臺幣一千元,每年申請次數以四次為限(上、下半年各申請二次)。
4、建物或設施配合地景美化修繕之補助:建物或設施所有權人,每件補助100,000元上限。
5、同意撤除電信電纜之建物,補助無線手機設備費:建物或設施所有權人,每件補助10,000元上限。
6、同意撤除電線及電桿之建物,補助自主能源設備費:建物或設施所有權人,每件補助100,000元上限。
(五)申請書、同意書、領據及計畫範圍地圖如附件實施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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