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鄉「伯朗大道及新開園老田區文化景觀內道路」實施交通管制公告
本鄉「伯朗大道及新開園老田區文化景觀內道路」實施交通管制公告,敬請參閱並配合。
臺東縣池上鄉公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25日
發文字號:池鄉農字第1150002620號
附件:池上鄉伯朗大道及新開園老田區文化景觀內道路管制範圍圖、池上鄉民通行證申請表
主旨:維護本鄉「新開園老田區文化景觀」自然農田景觀樣貌及遊客安全,公告本鄉伯朗大道及新開園老田區文化景觀內道路(含天堂路、錦新二號道路及相關農路)自即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實施車輛及交通管制。
依據: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第6條及第69條至第77-1條暨觀光發展條例第18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伯朗大道(錦新三號道路)自197縣道管制點至卑南溪防汛道路全長計2.5公里,除農務所需必要車輛、持有池上鄉民通行證之車輛及慢車外,其餘車輛(含電動機車)禁止進入。
二、座落於新開園老田區文化景觀內之天堂路(萬安新興聯絡道路)、錦新二號道路及相關農路,除農務所需必要車輛、持有池上鄉民通行證之車輛及慢車外,其餘車輛(含電動機車)禁止進入。
三、為維護農務運作動線順暢,凡進入管制區域範圍內之所有慢車,須配合將車輛集中停放至道路白線側,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及維持因應作為,以避免阻礙當地農民耕作車輛通行與停靠。
四、為維護遊客安全,凡進入管制區域範圍內之所有慢車,須遵守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0條至第77-1條之相關規定,違反者依該處罰條例處以罰鍰或禁止行駛。
五、持有池上鄉民通行證之非農務所需車輛,憑通行證僅供車輛通行(春節假期及相關重大節日不適用),不得於管制範圍內停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