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臺東縣池上鄉公所教育助學金及公益捐助金發放作業

112年度臺東縣池上鄉公所教育助學金及公益捐助金發放作業公告

主旨:公告「臺東縣池上鄉公所教育助學金及公益捐助金發放辦法」,請符合資格者,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提出申請,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臺東縣池上鄉公所教育助學金及公益捐助金發放辦法。 

公告事項:
一、申請期間: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二、資格條件:
(一)教育助學金獎助對象:凡設籍本鄉一年以上,就讀本鄉國小、中及公、私立高中職、大專院校,符合助學標準者。
(二)公益捐助金:凡符合教育、公益、文化、慈善及治安事業,函送本所經機關首長核定通過者,即予補助。

三、 補助項目:教育助學金、其他經本所核定補助項目。
四、 審查方式:書面審查。
五、 補助金額上限:詳本辦法第四條規定。
六、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112年度本項補助預算金額(60萬元)(若因預算尚未通過或撥付等事實或法律上原因,在開始受理補助時尚未能確定預算金額,可不予公布預算金額概估)。
七、 申請補助者若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規定,為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補助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未揭露者,將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八、 檢附「臺東縣池上鄉公所教育助學金及公益捐助金發放辦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申請人聲明書」各1份。

相關檔案:
1. 臺東縣池上鄉公所教育助學金及公益捐助金發放辦法
2.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3. 申請人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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