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

農業部農糧署辦理「113年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敬請農友把握時間申請。

計畫分階段受理,採先申請、後排序、再購置之方式推動,相關執行方式詳如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一)補助項目:農事服務機械、省工農業機械、農用無人飛行載具噴藥機、新研發農機、引進省工農機、碳匯農機及汰舊燃油農機換購電動農機等7項
(二)農民申請期間(截止日為休息日者,以休息日之次日為截止日):
1、第一階段:3月1日至4月30日止
2、第二階段:7月1日至8月31日止
(三)各階段受理截止時,視預算核定額度,依農民政策配合度積分排定補助優先順序,由原受理單位通知農民購機及辦理補助款核銷。農民應於1個月內購置農機且向原受理單位申領補助款;得辦理展延,惟至遲均須於113年11月30日前交貨並申領補助款完竣,逾期視同放棄
(四)受理單位逐案確認農機購置情形,並由農糧署各區分署納入爾後年度抽查對象
(五)本案以補助個別農民1/3為原則,因應淨零排放政策,電動農機提高補助比例為1/2;設籍於原住民地區且於戶籍地輔導單位申辦補助之農民,依上列比例計算之補助金額酌增10%
(六)官方網頁:https://www.a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3314[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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