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劉正良等人依土地法申請領回價金案

關於劉正良等三人申請領回被繼承人潘清香所遺「臺東縣福文段976地號」土地標售價金案,其應繼分業經登記機關審核尚符規定,續將依規定辦理公告90日,詳如附件,敬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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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kB24 Downloads2026-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