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70歲以上老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實施計畫
臺東縣政府辦理115年「臺東縣政府70歲以上老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實施計畫」,詳如附件公告,敬請參閱。
臺東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31日
發文字號:府社福字第1140302388B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府辦理115年「臺東縣政府70歲以上老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實施計畫」實施日期及相關事項。
依據:臺東縣政府70歲以上老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補助實施計畫。
公告事項:
一、本計畫於115年1月1日起實施。
二、補助對象及資格:
(一)年齡:年滿70歲以上。
(二)設籍:設籍本縣滿一年。
(三)實際居住:實際居住國內的時間合計滿183天。
(四)補助標準:符合資格之民眾健康保險自付額全額由臺東縣政府代繳,自符合資格之當月份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