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東縣未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申請暫接水電辦法」 臺東縣未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申請暫接水電辦法第四條、第五條修正條文詳如附件,敬請參閱。 法規網頁:https://law.taitung.gov.tw/LawContent.aspx?id=FL026507[開新視窗] 附件下載 發布令.pdf814 kB18 Downloads2026-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