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道113甲、113乙及鄉道東55線路線調整公告
交通部公告核定市道113甲、113乙及鄉道東55線路線調整案,詳如附件,敬請參閱。
交通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19日
發文字號:交路字第11550006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調整市道113甲、113乙及鄉道東55線路線。
依據:公路法第四條。
公告事項:
一、市道113甲線:
(一)配合省道台3線案辦理路線調整。
(二) 113甲線終點延伸,原終點位於華南路一段與原台3線北龍路口,路線往西沿原台3線北龍路至銜接113線止(延伸里程9K+853~10K+089)。路線調整後,路線名稱不變,仍為中壢~龍潭,原總里程為9.853公里,調整後總里程為10.089公里。
二、市道113乙線:
(一)配合省道台3線案辦理路線調整。
(二) 113乙線0K~0K+813起點路段調整,新起點位於北龍路(原台3線)與華南路(113甲線)路口,路線往東沿北龍路至銜接原市道113乙線止(里程0K~0K+273)。路線調整後,路線名稱不變,仍為黃泥塘~十一分,原總里程為1.656公里,調整後總里程為1.116公里(短鏈0.540公里)。
三、鄉道東55線:
(一)配合省道台9線及台9乙線案辦理路線調整。
(二)鄉道東55線0K-0K+910起點路段改行太平路(里程0K-0K+970),原和平路路段,改編併入新台9線。路線調整後,路線名稱不變,仍為利嘉~新園,原總里程為7.000公里,調整後總里程為7.060公里(長鏈0.060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