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市區汽車客運每人每段次運價

基隆市政府公告「基隆市市區汽車客運每人每段次運價」,詳如附件,敬請參閱。


基隆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2日
發文字號:基府交運壹字第1150202760B號
附件:

主旨:本市市區汽車客運每人每段次運價,特此公告。
依據:依公路法第43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每人每段次運價為30.1123元。
二、每人每段次全票票價維持現況15元;另每人每段次半票票價維持現況8元。
三、上述每人每段次運價自公告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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