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動物防疫所公示送達公告(違反動物保護法) 民眾(余育蓉、吳菁華)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3項規定,因人員遷移不明致臺東縣動物防疫所無法以郵務送達陳述意見通知書,其公示送達公告如附件,敬請參閱。 附件下載 公告.pdf454 kB11 Downloads2026-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