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宗教團體落實性騷擾防治措施

宗教場所是安定人心、追求心靈平靜的聖地。為了落實性別平等、打造安全安心的友善環境,內政部與衛生福利部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相關規定,提醒各宗教團體及場所務必遵守「性騷擾防治規定」,共同守護信眾與工作人員的權益!

📋 【宗教場所性騷擾防治三大重點】
1.設立申訴管道
  宗教組織之成員、受僱人或受服務人員人數達 10人以上 者,應設立申訴管道協調處理。
2.訂定防治措施
  人數達 30人以上 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
3.公開揭示
  訂定之防治措施必須於場所內公開揭示,讓大家都能清楚知悉。

⚠️ 違反上述規定者,將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

🌐 【相關範本與參考資訊】
為了協助各宗教團體輕鬆完成建置,內政部全國宗教資訊網已提供相關資訊,歡迎各單位點閱!

🔗 內政部全國宗教資訊網:https://religion.moi.gov.tw/Goods/Content?ci=3&cid=1&id=19[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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