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115年度國有原住民保留地租金繳費期程 原住民族委員會修正115年度國有原住民保留地租金繳費期程,詳如附件文宣,敬請參閱。 國有原住民保留地租金原由臺灣銀行辦理代收,各繳費管道之手續費原約定由繳款人負擔,嗣經原住民族委員會申請異動,已改由原住民族委員會負擔(即民眾免付手續費)。 為配合免收手續費之措施,原住民族委員會調整租金繳費單產製及發送作業期程,115年度第1期租金繳費期限將順延至115年8月31日止。 附件下載 簡報.pdf971 kB37 Downloads2026-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