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本縣轄內「杉原灣」指定為禁菸場所

臺東縣政府預告本縣轄內「杉原灣」指定為禁菸場所,詳如附件公告,敬請參閱。

  1. 為維護民眾健康,避免暴露於二手菸危害,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杉原灣」為禁菸場所範圍如附件。
  2. 正式公告為禁菸場所並施行後,於公告禁菸場所內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3. 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向臺東縣政府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臺東縣衛生局
    • 地址: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36號
    • 電話:089-331171
    • 傳真:089-331740
    • 電子郵件: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聯絡人:詹淑娟技士
  4. 本案係屬預告程序,俟預告程序及相關前置作業完成後,另行辦理正式公告,並定明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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