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年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公告「116年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租金補貼受理申請案,詳如附件,敬請參閱。
- 計畫官方網站:https://pip.moi.gov.tw/Publicize/Info/B1020[開新視窗]
- 受理申請期間:自116年1月1日上午9時起至116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
- 申請方式:以線上申請為主。
(一)舊戶:經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直接帶入申請,無須特別再提出申請,惟受補貼者應於租賃契約消滅3個月內檢附符合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第5點及記載出租人姓名、承租人姓名、承租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租賃房屋地址、租賃金額及租賃期限且於116年仍有效之新租賃契約。
(二)新戶:
1、線上申請:申請人備妥檢附文件至「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網站提出,存檔後點選送出才算完成。不便線上申請者,透過直轄市、縣(市)政府或社會福利、民政體系及相關民間團體協助線上申請。
2、郵寄申請:請至「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網站下載紙本申請書,郵寄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申請文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3、臨櫃申請:請於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之上班日至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

